日前,兴国县委党史办在征集中央苏区史料过程中,发现一张红八军团战士《残废证书》。该证书为淡黄色芦苇浆薄纸,证书规格为23.5厘米×15.2厘米,单张两面印刷,并对折成四分页。封面页印有“残废证书”文字和锤子、镰刀及红色花朵图案。第二页印有“中华苏维埃共和国中央革命军事委员会抚恤委员会残废证书”字样和“颁发日期:一九三五年一月十二日,队属:八军团廿一师六十一团一营二连战士,负伤日期及地点:一九三四年九月于良村负伤”等内容。同时在此页“ 队属”和第三页“发证书机关”的框格文字上,盖有“中国工农红军抚恤委员会中央军区分会”的红色圆型篆刻印章。第四页印有使用该证书的四项说明条款。(兴国县委党史办 黄晓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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