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设区市、省直管县党史(史志)办,机关各处(室)、机关党委(人事处)、机关后勤服务中心:
10月12日,省委书记强卫同志就我室9月23日呈报的《中国共产党江西历史》第二卷(1949—1978)(送审稿)作出了重要批示:“编撰党史是一件很有意义的工作。省委党史研究室经过‘十年磨一剑’,完成了《中国共产党江西历史》第二卷编撰工作,可喜可贺。感谢全体撰写人员的辛勤劳动,感谢参与这项工作的老同志、党史专家的关心支持。”
强卫书记的批示,不仅是对省室工作的肯定,也是对全省党史工作的肯定;不仅是对省室人员的鼓励,也是对全省党史人员的鼓励。请你们认真学习批示精神,结合各自工作实际,抓好贯彻落实,推动党史工作深入开展。
一是迅速向分管领导汇报。
二是将批示精神迅速传达到省、市本级和各设区市所辖县(市、区)每一名党史工作者。
三是切实加快地方党史正本编纂进度。
四是将学习贯彻情况于10月30日前报省室办公室翁梯敏qq邮箱:714115238@qq.com。
中共江西省委党史研究室
2015年10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