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综治干部队伍建设,提高综治工作能力和效果,根据年度综治工作安排,现就2016年度室综治干部培训工作明确如下: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关于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贯彻落实省委十三届十次、十一次、十二次全会精神,以及2016年全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创新工作会议精神,立足当前、着眼长远,坚持创新引领,积极推动理念、制度、机制、方法创新,不断提高社会治理社会化、法治化、智能化、专业化水平,落实综治目标责任管理要求,夯实综治工作基层基础,提高综治干部统筹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和水平,有效防范化解管控机关稳定风险,促进全省党史系统和谐平安建设取得更大成效。
二、培训方式
采取领导讲话、专家授课、典型介绍、案例分析、处室组织学习、全员自学以及结合全省党史系统培训等形式,切实加强全省党史干部队伍的教育和管理,不断提高党史干部队伍的综治理论素质和思想道德素质。室副主任卢大有作开班动员讲话,省法建办“以案释法”讲师团成员、省法制办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陈欢欢作《培养法治思维、运用法治方式,推进法治江西建设》的辅导报告。
三、主要内容
学习综治工作法规、工作规程以及2016年中央及我省主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文件和会议精神。1.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重要指示精神和2016年全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创新工作会议精神;2.《关于开展全省综治中心建设年活动的通知》;3.《2016年全省综治(平安建设)工作要点》;4.《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印发<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的通知>》、《法治江西建设规划纲要(2014—2020年)》(赣发〔2014〕6号);5.《江西省2016年普法教育工作要点》、《中共江西省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转发<省直机关普法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在省直机关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七个五年工作意见(2016--2020)的通知>》;6.《关于贯彻落实机关事务工作“十三五”规划的通知》;7.《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8.《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9.《“门徒会”邪教涉嫌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犯罪案件揭秘》。
四、参训人员、时间安排及要求
(一)参训人员:全室干部职工。
(二)时间安排:2016年10月25日至10月28日,共四天。
(三)要求:机关各责任处室要妥善安排好工作,确保参训人员、时间和效果落实。培训到课情况将作为年度综治考评内容和评先依据。
附件:2016年度室综治干部培训日程安排
省委党史研究室综治办
2016年10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