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江西省党史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拟表彰对象的公示
根据《中共江西省委党史研究室 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评选表彰江西省党史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知》(赣党史字〔2023〕8号)要求,经自下而上、逐级审核推荐,省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审核,拟确定宜春市党史地方志工作办公室等13个单位为江西省党史工作先进集体拟表彰对象,李昌清等23名同志为江西省党史工作先进个人拟表彰对象。
为切实体现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充分发扬民主,主动接受监督,现对上述拟表彰对象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2023年11月27日至2023年12月1日)。
公示期间,对拟表彰对象如有异议的,请以电话、信函等形式向中共江西省委党史研究室、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反映。反映情况须客观真实,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应署实名和有效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中共江西省委党史研究室办公室 0791—88911505
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表彰任免处 0791—86386129
通信地址:中共江西省委党史研究室(南昌市东湖区叠山路511号办公主楼704室,邮编:330006)
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表彰任免处(南昌市北京西路69号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6楼655室,邮编330006)
附件: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拟表彰对象名单
中共江西省委党史研究室
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3年11月27日
附件
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拟表彰对象名单
一、江西省党史工作先进集体拟表彰对象(13个)
1.宜春市党史地方志工作办公室
2.九江市史志办公室
3.中共吉安市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中心
4.瑞金市史志研究室
5.中共横峰县委党史党建研究中心
6.莲花县档案史志馆
7.中共井冈山市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中心
8.中共黎川县党史和地方志研究中心
9.崇义县史志研究室
10.中共玉山县委党史党建研究中心
11.袁州区党史地方志工作办公室
12.中共新建区委史志研究室
13.分宜县史志办公室
二、江西省党史工作先进个人拟表彰对象(23名)
1.李昌清 中共萍乡市委史志研究室主任
2.陈安 中共赣州市委党史研究室副主任
3.廖子君 南昌市史志办公室党史编研科科长(现为南昌市史志办公室副主任)
4.樊小红 进贤县史志研究室主任
5.古建林 修水县史志办公室主任
6.罗剑平 德安县史志办公室主任
7.陈汉铭 永修县史志办公室四级主任科员
8.施启权 中共昌江区委党史地方志办公室主任
9.李文正 中共上栗县委史志研究室主任
10.张开泉 兴国县史志研究室主任
11.曾春生 宁都县史志研究室副主任(主持工作)
12.陈忠华 信丰县史志研究室主要负责人
13.蔡友平 万载县党史地方志工作办公室副主任
14.王剑平 樟树市史志工作办公室三级调研员(主持工作)
15.王现国 铜鼓县史志工作办公室一级主任科员
16.徐炜 中共信州区委党史党建研究中心四级调研员
17.方韶红 中共弋阳县委党史党建研究中心副主任
18.郑招明 中共广丰区委党史党建研究中心副主任
19.邓智飞 中共永新县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中心主任
20.王平发 中共青原区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中心副主任
21.鄢春琴 中共抚州市委党史工作办公室党史科科长
22.黄应国 中共南丰县委党史工作办公室主任
23.帅建忠 资溪县党史和地方志研究中心四级调研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