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苏维埃共和国的筹建工作始于1930年。同年5月20日至23日,中共中央在上海召开全国苏维埃区域代表大会,决定同年11月7日召开第一次全国工农兵贫民苏维埃大会,成立全国苏维埃政权。大会还成立了“中国工农兵苏维埃第一次会议代表大会中央准备委员会”(简称“苏准会”),负责准备工作。9月12日,“苏准会”在上海召开会议,通过了第一次全苏大会议事日程,并提议将“苏准会”领导机构移到党中央划定的全国苏维埃中心区域赣西南苏区,筹备召开“一苏大”。
六届四中全会后,中共中央责成苏区中央局负责召开全国“一苏大”。1931年11月7日至20日,“一苏大”(又称“第一次全国工农兵代表大会”)在瑞金叶坪召开。出席会议的有来自各苏区、各地红军、各革命团体、部分白区及青年学生的代表共610多人,分别组成7个代表团。项英在会上致开幕词,毛泽东、项英、朱德分别作了报告。大会讨论通过了苏维埃宪法大纲、土地法、劳动法等法令草案以及红军问题、经济问题、民族问题等决议草案。大会决定将瑞金改为瑞京,作为中华苏维埃共和国的首都。11月19日,大会选举产生了中华苏维埃中央执行委员会,毛泽东、项英、张国焘、朱德等63人为委员。次日举行闭幕式,宣布大会胜利闭幕。
11月27日,中央执行委员会举行第一次会议,选举毛泽东为第一届中央执行委员会主席兼人民委员会主席,项英、张国焘为中央执行委员会副主席兼人民委员会副主席。经以民委员会提名,中央执行委员会任命了各人民委员会委员:王稼祥为外交人民委员,朱德为军事人民委员,项英为劳动人民委员,邓子恢为财政人民委员,张鼎丞为土地人民委员,瞿秋白为教育人民委员,周以栗为内务人民委员,何叔衡为工农检察人民委员,邓发为国家政治保卫局长。11月25日,中央执行委员会还任命了由朱德为主席,王稼祥、彭德怀为副主席,王稼祥为总政治部主任并由15人为委员的中央革命军事委员会。12月,各部委基本组建完毕。至此,中华苏维埃共和国正式宣告成立。
中华苏维埃共和国从建立到1934年10月终结,先后设了外交、军事、劳动、土地、财政、国民经济、粮食、司法、内务、教育、工农检察、中央审计、国家政治保卫局、临时最高法院等14个工作部门,建立了各种制度,制定了一系列法律。中华苏维埃共和国的成立,是中国共产党领导人民创建工农民主国家的成功尝试,是新中国的雏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