毛泽东曾称赞刘少奇是“正确路线的代表”,50多年前党中央一致通过的《关于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也称刘少奇是“正确路线在白区工作中的代表”。刘少奇在苏区工作时间不算太长,但在领导苏区工人运动中,也是坚决执行了毛泽东为代表的正确路线,批评和纠正了王明、博古为代表的“左”倾教条主义错误,从而使苏区工运沿着正确的轨道发展。毛泽东曾表扬苏维埃区域的工会,是坚强的阶级工会,是苏维埃政府的柱石,是?;すと死娴谋だ?,是工人群众学习共产主义的学校。
批评《劳动法》的教条主义
王明、博古为代表的“左”倾教条主义错误在苏区工运中的表现,比较集中地反映在《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劳动法》中,不顾中国国情,照搬照抄苏联的《劳动法》条文,在《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劳动法》的贯彻执行中,又不顾苏区当时当地的具体环境和条件,盲目机械地执行。
《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劳动法》(以下简称《劳动法》)分12章,75条。其中心内容是彻底改善工人阶级的生活状况,宣布实行8小时工作制(青工6小时、童工4小时),规定最低限度的工资标准,实行劳动?;?、社会保险和国家的失业津贴,规定用工方法和实行集体合同与劳动合同制,确定工会的法律地位等。这部法律好的方面是维护了工人阶级的政治地位和经济效益,错误方面则是“左”倾教条主义,脱离中国实际和苏区实际,贯彻起来非常困难甚至造成坏的结果,有的条文即使在取得全国政权半个世纪之后的今天也兑现不了。
《劳动法》颁布后,中央苏区立即掀起了一个宣传《劳动法》、贯彻《劳动法》的热潮。1932年2月,闽赣两省工人代表大会通过了《为维护和实现劳动法的决议案》,表示要用斗争的力量去监督《劳动法》的落实。接着,江西省和福建省苏维埃分别召开了第一次工农兵代表大会,都作出了《实行劳动法令决议》,提出了实行《劳动法》的具体措施。
但与此同时,贯彻《劳动法》的“左”倾错误也暴露出来了。由于《劳动法》本身的“左”的条文规定和许多工会组织采取命令主义的办法贯彻,甚至采取过火的斗争方式,给苏区的经济建设带来很大损失。如一些工会不顾当时的农村环境和战争条件及小农经济特点,照顾眼前利益和本行业的狭小利益,提出过高的工资待遇和福利要求。如果资方、厂方不答应,就实行斗争、罢工,以至总同盟罢工,结果造成私人企业不堪负担,只有倒闭。
刘少奇到中央苏区后,发现《劳动法》及其实施过程中“左”的错误倾向严重,他随即和陈云一道,采取措施,进行批评和纠正。
在刘少奇看来,苏区的工人运动与白区的工人运动不同。它是在无产阶级取得政权的条件下产生的,受到苏维埃政权的?;?。它与苏维埃政权的关系不是对立的,而是互相促进、互相支持的。他认为,苏区工会工作的主要任务是:一、组织真正的阶级工会;二、努力改善工人群众的经济生活与文化生活;三、发动与引导广大工人群众参加苏维埃与军队建设。
为此,他对一些工会受到“左”倾错误影响任意去“打土豪”、“分浮财”,对雇工进行扣押、监禁、罚款、没收财产、戴高帽子游街等做法极不满意,尤其对苏区内的同盟罢工提出了严厉的批评。认为“这种总同盟罢工不但是斗争方式上的错误,而且是政治上的极大的错误。”他在1933年“二七”全总召集的各省青工部长会议上说:“个人的利益要服从团体的利益,团体的利益要服从国家的利益。工人在自己的政权下不能罢工,罢工是对国民党,对帝国主义,对资本家的斗争方式。”
针对苏区工运中的“左”的倾向,刘少奇在全总苏区中央局机关报《苏区工人》连续发表文章,指出:各级工会为“实现工人的要求,在苏区采用总同盟罢工的方法是错误的,在苏区内,工人有更多的办法对付资本家,达到自己的要求。”他批评强迫雇主接受工会介绍工人的做法,是“挖肉补疮”的办法,这会使一些尚能维持的工厂、企业因负担不了而倒闭,这更会增加失业人数。他表扬江西木船工人制定的斗争纲领,没有一条照抄照搬《劳动法》,提出的经济要求切实可行,是从工人本身的利益、当地的生活水平、雇主的经营状况和特殊的劳动条件,灵活运用《劳动法》上的条文制定的,有利于苏区经济的发展,是苏区各行业工人制定纲领的模范。
1933年1月上旬,全总苏区中央执行局副委员长陈云赴当时苏区最大的商业城市长汀指导工作,提出:苏区工人应努力恢复发展生产,不要机械地执行《劳动法》及过分强调八小时工作制。中旬,刘少奇又赴长汀,看到了机械执行《劳动法》而产生的严重后果:企业倒闭,资本家停业或逃跑,物价飞涨,货物奇缺,市民怨恨,兵士与农民反感。他回到瑞金后,即召开闽赣两省职工联合会委员长联席会议,并邀请中央印刷厂、中央造币厂派代表参加,全面听取各地实施《劳动法》的情况汇报,详细研究了执行《劳动法》中对一些重大问题的处理办法,以及如何纠正工人经济斗争中“左”的偏差问题?;岷?,在汀洲市认真改订已经期满和新订劳动合同,对过去追求过高福利、工资的条文作了修改,免掉了洗衣费、理发费、年关费及年关双薪,灵活执行星期日休息制和八小时工作制。结果汀洲各业迅速走上兴旺发展道路。继而苏区各城市也仿效汀洲的做法,自动纠正“左”的错误倾向。
1933年4、5月间,刘少奇主持召开了中国农业工人和中国店员手工艺工人代表大会,他启发代表们揭发与批评苏区工人经济斗争中“左”的倾向,对苏维?!独投ā诽岢隽诵矶嘈薷囊饧鞒隽擞泄毓と司美娴暮侠硪蟮染龆?。会后,闽赣两省工会组织根据大会精神,组织工人批判机械执行《劳动法》的错误,提出灵活执行劳动法的许多措施,各业工人按照实际情况修改和签订劳动合同,在经济斗争中逐步纠正了“左”的错误。
为了彻底纠正苏区工人经济斗争中“左”的错误,刘少奇还向党中央和临时中央政府提出了修改《劳动法》的建议。1933年3月28日,中央人民委员会第38次例会修改《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劳动法》,纠正了一些“左”的条文。洛甫也在党中央机关刊物《斗争》第10期上撰文,阐明《劳动法》在中央苏区是不适用的,要消除这种“左”的障碍物。
1933年10月15日,中华苏维埃共和国主席毛泽东、副主席项英、张国焘署名颁发了《关于重新颁布劳动法的决定》,宣布1931年12月1日公布的《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劳动法》无效,实施修改后的《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劳动法》。这部经过反复修改而产生的新《劳动法》,是以“增进工农的利益,巩固工人与农民的同盟,发展苏维埃的经济”的原则修订的,兼顾了全局与个人、整体与局部的利益,有利于发挥苏区工人的革命积极性、发展苏区生产、繁荣苏区经济。这是一部真正适用于红色区域的法令。
新的《劳动法》在中央苏区的实施,对苏区工人的切身利益和苏维埃经济的发展,都收到了明显的效果。据1934年3月全总中央执行局的统计:“工人的工资,是大大的增加了。——最少的有20%的,有的是增加了几倍至十几倍。”1933年春天,苏区的学徒是很少很少了,甚至全县只有几个学徒。……最近苏区的学徒是逐渐增加了(中央苏区增加了一千多)。“现在工人的疾病、生小孩、死亡、受伤均有保险局或雇主负责,工人不再为这些不幸事件而付出自己的钱。”“失业工人也大大减少了。据兴国县长岗乡1934年所调查,木、篾、泥匠失业人数只占十分之一至三,理发工人还增加了十分之一。”同时,苏区工人还积极开展合作社运动,大力发展手工业生产。至1934年2月,中央苏区办起各种类型的合作社12万个,其中生产合作社170多个,农具生产合作社12个,还有数以千计的犁牛合作社。合作社运动的发展,为市场提供了日益增多的商品,仅手工业恢复的产品就达二三十种之多。
首次提出组织“三人团”管理生产
为了教育广大职工群众,以便更顺利地组织与提高工人群众的劳动热忱,使之为自己为苏维埃为革命战争而努力工作,刘少奇于1934年3月20日在中共苏区中央局机关报《斗争》第54期上发表《用新的态度对待新的劳动》一文。他指出:“为自己的劳动取代强制的劳动,是人类历史上最伟大的更替。”教育工人要用新的态度来对待新的劳动,号召国营企业与合作社企业的职工,要爱护自己的工厂,爱护公共财产,贡献自己的技能与天才,为了革命战争而努力生产,把劳动的英雄们列到红榜上去。同时号召大家必须与破坏劳动纪律、违反厂规、偷窃公共财物、浪费材料及怠工偷懒的现象进行坚持不懈的斗争……
刘少奇还针对许多公营企业中存在的产品质量问题提出了批评:“兵工厂做的子弹,有三万多发是打不响的,枪修好了许多拿到前方不能打,或者打了就坏了”;“被服厂做的军衣不合尺寸,不好穿,扣子一穿就掉了”;“我们千辛万苦买来给红军做衣服的布,拿去上厕所,送给老百姓揩桌子”。针对苏区一些国家企业管理混乱、浪费严重和干部官僚主义作风,刘少奇于1934年3月在《斗争》第53期上发表《论国家工厂的管理》的文章,提出加强工厂管理的科学办法:一、组织与运用“三人团”的领导方法来管理工厂,厂内设立厂长领导下的管理委员会,具体管理厂内生产和事务;二、明确厂长的职权范围,即厂长在决定各种问题时,必须事先与党的书记和工会主任商量,尽可能取得他们的同意,作出决策,行动一致;如果党的书记与工会主任不同意时,厂长有最后决定执行的权利;三、建立与健全工厂的管理制度,明确各部门的责任与权利,建立职工考勤,产品检验,制定计划,组织竞赛等厂规,严格实施;四、改革工资制度,实行计件与包工取酬的办法,刺激工人努力生产,超过生产数量的加给工资,不足生产数量的扣除工资;五、注意解决好工人的切身利益,不断改善工人生活,以利发挥工人的劳动热忱,发展生产。刘少奇是第一次提出由厂长、支部书记、工会主任组成“三人团”管理工厂,颇有开拓创新意义。
刘少奇这些管理企业意见,受到党组织的重视。同年4月10日,中央组织局颁发了《苏维埃国家工厂支部工作条例》,规定工厂实行“三人团”(书记、厂长、工会主席)领导制度以及其他若干措施。《条例》公布后,中央苏区各公营工厂普遍推行了“三人团”领导制度,苏维埃企业管理上的紊乱状况迅速得到纠正,广大工人自觉地努力工作,工厂与工厂,车间与车间,组与组,个人与个人之间,开展了轰轰烈烈的生产竞赛,大大提高了劳动生产率。
号召“一切给予战争”
在中央苏区时,刘少奇撰写了《用新的态度对待新的劳动》一文,他深刻指出:“在苏维埃革命的国内战争环境中,工人阶级一切福利的基础,是革命战争的彻底胜利,是苏维埃政权的巩固扩大和在全中国取得胜利。”这使苏区工人阶级更加明确了自身解放的根本利益所在。因此,苏区各级工会都把支援红军战争和保卫苏维埃政权当作自己的历史职责,在历次反“围剿”战争时,苏区工人都发挥了重大作用。
1934年4月,当第五次反“围剿”处于两军决战的关键时刻,刘少奇在《苏区工人》第4期上发表了《在粉碎敌人五次“围剿”决战中边区的工会工作》一文,号召:“一切工会组织尤其是边区的工会应该紧急动员自己每一个成员,领导广大农民群众,为保卫苏区、为彻底粉碎敌人五次‘围剿’而进行坚决的顽强的斗争。”随后又在《苏区工人》第12期上发表《庆祝伟大的‘五一’国际劳动节》一文,提出苏区工人“一切给予战争”的号召。他要求各级工会动员19000名新战士上前线加入主力红军,发展40万工农组成的赤卫队与少先队,动员工会选派最优秀的干部到前线去。
在刘少奇的号召和苏区各级工会的动员组织下,广大工人积极报名参军,奔赴保卫广昌、保卫会昌的战斗前线,手持大刀、长矛、鸟枪等武器配合红军作战,工人为革命战争的胜利,踊跃参加红军。两天消灭敌军900多名。据全总苏区中央执行局组织部统计:在红五月扩红运动中,3万新战士中工人占30%;加入红军的工人支部有160个,工会小组长以上干部达千人,仅瑞金县就有1290名,工会干部52个。广大工会干部也积极响应号召,主动要求上前线去。中国店员手工艺工会委员长罗梓铭自告奋勇到广昌前线担任战地委员会主任,领导工人抗击敌人的疯狂进攻;会昌县工会主席李裕寿领导他的游击队经常巧妙袭击敌人,屡建奇功,在一次战斗中消灭敌人200多人,缴获轻重机枪15挺,步枪300多支。许多工人自觉地组织运输队、担架队、救护队、慰问队、向导队配合红军作战。在广昌前线,仅广昌县就有2500多名工人赤卫队员和少先队员承担了担架运输任务,3000多名工农群众每天每人削竹钉30支供军事防御之用,有900多名工人流血牺牲。
刘少奇在中央苏区工作仅仅一年零十个月时间,由于以他为首的全总苏区中央执行局的坚持不懈的斗争,纠正了王明“左”倾冒险主义路线在工人运动中的严重危害,把苏区工会办成了坚强的阶级工会,成为苏维埃政权的柱石,?;すと死娴谋だ?,工人群众学习共产主义的学校。